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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结合实际,提出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调整产业布局,构筑‘大青岛’格局”的新思路。在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做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决定,以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提高环境质量为目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实施大规模的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旧城改造和浮山新城区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和居住条件。
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作为北方沿海城市,由于自然环境、工业发展、能源结构等原因,我市的大气污染曾经非常严重。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先后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城市空气污染问题。
1、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大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源达标任务,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998年市政府提出三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能否得到根本改善是“创模”目标能否实现的必要条件。市政府决心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三年中,加强了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先后投入8亿元,完成重点污染治理项目900多个,关停并转迁污染扰民企业40余个。全市淘汰了2000余台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内禁上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非集中供热区改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继错埠岭热电厂竣工投产后,又先后建成了煤制气二期工程、观象山地下供热站、东亿供热站等一批供热设施,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71.7%,城市气化率达到了99%。同时,积极开展引进天然气的工作,今年10月份,中原油田天然气将引进我市,为从根本上改变城市能源结构创造了条件。
2、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九五”期间,我市投资近10亿元,建成了海油河、李村河、团岛、麦岛等9个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2.10%(折算后)。海泊河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了4万吨/日中水系统,铺设了18公里中水回用管道,将污水厂的出水继续深化处理,用于景观用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洁、汽车冲洗及施工用水、企业设备用水等,为实现污水资源化作出积极的努力。加大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前海截污一期、二期工程,保证了海水水质达标;开展了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等过城河道的清淤、砌堤、截污和污水管网的改造及两岸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河道水上公园,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3、建设一流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
2000年,我市投资4亿元建设了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和小涧西固体废弃物处理厂,设计中转处理能力4500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另外,投资4000万元建设的危险废物焚烧炉项目己经完工,近期将投入运行。同时,结合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在一些街道、社区和楼院开展了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
4、加快污染企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步伐,促进环境与经济“双赢”
“九五”期间,我市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加快了对化工、印染、造纸等大、中型企业的搬迁改造,对青岛印染厂、王戈庄化工厂等一批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迁。仅全部关停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一项,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422.5万吨、COD2.92万吨。同时在工业布局调整中,有计划、分步骤地将位于工业区内的楼山、刘家等5个村的居民迁至新建的商住区。
以环保为前提的工业结构调整,使我市的工业布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相继涌现,海尔无氟节能冰箱、海信环保电视等一批环保产品成为青岛市的新经济增长点,澳柯玛、朗讯等35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各市区科学规划、重点建设了一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通过引导、鼓励优势企业、重点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和合理配置,促进污染的集中治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可靠的保证,200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7天,饮用水源水质和地面水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二、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环保部门实行了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根据城市环境污染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同时,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城市建设、行业发展和区域开发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
按照污染防治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原则,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采取以新代老的方式,做到“增产不增污”。加强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定期进行监督监测,保证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效能。
近日,市委、市政府将做出《关于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决定》,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决策部门联合会审制度、科学咨询制度、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2、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抓好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到目前己有1个区(黄岛新经济区)、30余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认证,30余个产品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建设“绿色环保社区”
近年来,我市积极创建环保绿色社区,发展社区环境文化,增强居民环境意识,改善社区环境质量,为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佳人居城市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开展建设绿色环保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宾馆、公交等,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全方位倡导环境和生态保护。
4、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几年来,为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环保部门加强了与建设、城管、公安、工商、环卫、财贸等部门的配合,采取清理整顿煤炭销售渠道,严格控制高硫煤进入市区;加快城市绿化,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环保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违反环保法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等措施,不仅走出了“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而且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十五”期间,青岛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
北京申奥成功,给我市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作为2008北京奥运会的伙伴城市,我市的城市化进程必将有较快发展。“十五”期间,我市将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体健康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今后三年,我市将继续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具备脱氮除磷能力的城阳污水处理厂、镰湾河污水处理厂将投入运行;麦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娄山河污水处理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及相应的管网配套和再生水回用工程将陆续启动。虎山供热站、高新区热电厂、青岛发电厂热网扩展工程等一批集中供热项目将开工建设;天然气替换煤制气以及部分燃煤锅炉改燃气工作也将逐步开展;危险废物将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通过环境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十五”计划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将顺利实现。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深化环保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在2000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及时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决定》,对控制环境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分阶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目标纲要》及《青岛市奥运行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2、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
加快立法步伐,制定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搞好环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深化收费制度改革,推进市场化进程
我市市区和各县市己经开展了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市区自来水收费中0.3元/立方米用于污水的集中处理;自行清运垃圾处理费每立方米6元,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的标准为每立方米15元。
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用过低,不仅增加了城市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影响了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理顺价格体制,加大排污收费标准,逐步使自来水价格市场化,拉大自来水与回用水的价格差距,利用价格杠杆,刺激回用水的市场需求,解决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回报问题,近期将出台新的收费规定,污水处理费将增加到0.6元/立方米。同时促进回用水项目建设的发展。积极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进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理水平。2003年将出台垃圾处理收费办法,计划对单位及居民实行垃圾处理收费。
4、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和运营机制,适应WTO规则,努力增加环保投入
我市把环境保护投资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当年财政预算,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对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例达到3%。
积极引进资金,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境建设市场化进程,逐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租赁,在法定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争取环保基础设施、产业类债券。股票发行上市,争取社会募捐和发行环保彩票;加大引进外资力度,建立由财政投入、社会集资、外资和民间资本参入的多元化污染治理、环境建设投融资与运营机制。
今年,市区麦岛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及其运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脱磷脱氮工艺改造和运营,己出让法国威望迪水务公司;黄岛镰湾河水质净化厂、胶州污水处理厂采用B0T方式承建和运营,在投融资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十五”期间,我市将结合实际,按照己确定的分阶段建设生态城市的思路开展工作。2002年,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实现稳定达标,环境质量达到各类功能区相应标准,各县级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05年,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和布局结构,具备完善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和污染预防控制系统,环境质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生态系统。我们将再接再厉,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把一个经济发达高效、社会高度文明、资源有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具有现代化滨海城市特色的新青岛展现在世界东方。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结合实际,提出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调整产业布局,构筑‘大青岛’格局”的新思路。在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做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决定,以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提高环境质量为目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实施大规模的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旧城改造和浮山新城区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和居住条件。
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作为北方沿海城市,由于自然环境、工业发展、能源结构等原因,我市的大气污染曾经非常严重。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先后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城市空气污染问题。
1、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大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源达标任务,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998年市政府提出三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能否得到根本改善是“创模”目标能否实现的必要条件。市政府决心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三年中,加强了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先后投入8亿元,完成重点污染治理项目900多个,关停并转迁污染扰民企业40余个。全市淘汰了2000余台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内禁上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非集中供热区改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继错埠岭热电厂竣工投产后,又先后建成了煤制气二期工程、观象山地下供热站、东亿供热站等一批供热设施,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71.7%,城市气化率达到了99%。同时,积极开展引进天然气的工作,今年10月份,中原油田天然气将引进我市,为从根本上改变城市能源结构创造了条件。
2、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九五”期间,我市投资近10亿元,建成了海油河、李村河、团岛、麦岛等9个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2.10%(折算后)。海泊河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了4万吨/日中水系统,铺设了18公里中水回用管道,将污水厂的出水继续深化处理,用于景观用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洁、汽车冲洗及施工用水、企业设备用水等,为实现污水资源化作出积极的努力。加大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前海截污一期、二期工程,保证了海水水质达标;开展了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等过城河道的清淤、砌堤、截污和污水管网的改造及两岸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河道水上公园,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3、建设一流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
2000年,我市投资4亿元建设了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和小涧西固体废弃物处理厂,设计中转处理能力4500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另外,投资4000万元建设的危险废物焚烧炉项目己经完工,近期将投入运行。同时,结合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在一些街道、社区和楼院开展了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
4、加快污染企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步伐,促进环境与经济“双赢”
“九五”期间,我市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加快了对化工、印染、造纸等大、中型企业的搬迁改造,对青岛印染厂、王戈庄化工厂等一批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迁。仅全部关停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一项,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422.5万吨、COD2.92万吨。同时在工业布局调整中,有计划、分步骤地将位于工业区内的楼山、刘家等5个村的居民迁至新建的商住区。
以环保为前提的工业结构调整,使我市的工业布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相继涌现,海尔无氟节能冰箱、海信环保电视等一批环保产品成为青岛市的新经济增长点,澳柯玛、朗讯等35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各市区科学规划、重点建设了一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通过引导、鼓励优势企业、重点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和合理配置,促进污染的集中治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可靠的保证,200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7天,饮用水源水质和地面水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二、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环保部门实行了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根据城市环境污染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同时,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城市建设、行业发展和区域开发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
按照污染防治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原则,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采取以新代老的方式,做到“增产不增污”。加强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定期进行监督监测,保证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效能。
近日,市委、市政府将做出《关于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决定》,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决策部门联合会审制度、科学咨询制度、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2、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抓好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到目前己有1个区(黄岛新经济区)、30余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认证,30余个产品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建设“绿色环保社区”
近年来,我市积极创建环保绿色社区,发展社区环境文化,增强居民环境意识,改善社区环境质量,为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佳人居城市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开展建设绿色环保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宾馆、公交等,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全方位倡导环境和生态保护。
4、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几年来,为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环保部门加强了与建设、城管、公安、工商、环卫、财贸等部门的配合,采取清理整顿煤炭销售渠道,严格控制高硫煤进入市区;加快城市绿化,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环保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违反环保法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等措施,不仅走出了“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而且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十五”期间,青岛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
北京申奥成功,给我市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作为2008北京奥运会的伙伴城市,我市的城市化进程必将有较快发展。“十五”期间,我市将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体健康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今后三年,我市将继续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具备脱氮除磷能力的城阳污水处理厂、镰湾河污水处理厂将投入运行;麦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娄山河污水处理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及相应的管网配套和再生水回用工程将陆续启动。虎山供热站、高新区热电厂、青岛发电厂热网扩展工程等一批集中供热项目将开工建设;天然气替换煤制气以及部分燃煤锅炉改燃气工作也将逐步开展;危险废物将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通过环境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十五”计划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将顺利实现。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深化环保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在2000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及时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决定》,对控制环境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分阶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目标纲要》及《青岛市奥运行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2、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
加快立法步伐,制定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搞好环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深化收费制度改革,推进市场化进程
我市市区和各县市己经开展了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市区自来水收费中0.3元/立方米用于污水的集中处理;自行清运垃圾处理费每立方米6元,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的标准为每立方米15元。
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用过低,不仅增加了城市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影响了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理顺价格体制,加大排污收费标准,逐步使自来水价格市场化,拉大自来水与回用水的价格差距,利用价格杠杆,刺激回用水的市场需求,解决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回报问题,近期将出台新的收费规定,污水处理费将增加到0.6元/立方米。同时促进回用水项目建设的发展。积极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进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理水平。2003年将出台垃圾处理收费办法,计划对单位及居民实行垃圾处理收费。
4、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和运营机制,适应WTO规则,努力增加环保投入
我市把环境保护投资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当年财政预算,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对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例达到3%。
积极引进资金,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境建设市场化进程,逐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租赁,在法定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争取环保基础设施、产业类债券。股票发行上市,争取社会募捐和发行环保彩票;加大引进外资力度,建立由财政投入、社会集资、外资和民间资本参入的多元化污染治理、环境建设投融资与运营机制。
今年,市区麦岛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及其运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脱磷脱氮工艺改造和运营,己出让法国威望迪水务公司;黄岛镰湾河水质净化厂、胶州污水处理厂采用B0T方式承建和运营,在投融资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十五”期间,我市将结合实际,按照己确定的分阶段建设生态城市的思路开展工作。2002年,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实现稳定达标,环境质量达到各类功能区相应标准,各县级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05年,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和布局结构,具备完善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和污染预防控制系统,环境质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生态系统。我们将再接再厉,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把一个经济发达高效、社会高度文明、资源有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具有现代化滨海城市特色的新青岛展现在世界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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