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委及有关部门的多方努力,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交运字[2007]1110号文件于2007年6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可研批复。
国道111线通辽至哈根庙段公路起于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双庙子村南,经花吐古拉、舍伯吐、大伙房,终点止于通辽市与兴安盟交界处的哈根庙。该段公路批复的建设规模为74.7公里,其中通辽至舍伯吐段42.7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在原有线路上改造。舍伯吐至哈根庙段3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分期建设,本期在现有公路一侧新建一幅,全线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为3.2亿元,其中自治区安排养路费6400万元,其余资金由通辽市自筹解决。
国道111线通辽至哈根庙段公路是我区东部盟市特别是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通往京津方向的重要出口干线之一,是自治区“十一五”公路交通规划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国道通行能力,完善区域路网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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