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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技局认真组织学习《科技进步法》

2008-7-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已于7月1日起施行的《科技进步法》,全面推进通辽市科技事业发展,7月2日,通辽市科技局及时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旗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同志认真学习《科技进步法》。学习由市科技局李锦标书记主持,王明远副局长主讲,张景琦局长做总结讲话。
  王局长介绍了《科技进步法》修订的有关情况,并就该法修订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较修订前的新突破以及与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相关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张局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国家对《科技进步法》的修订,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下所作的一次全面修订,将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国家战略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张局长要求全市科技系统要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宣传好、学习领会好、贯彻实施好《科技进步法》,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通辽,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着眼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以自主创新为主线,强调科学发展,明确了政府在推进科技进步中的职责,突出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了对科技创新主体的激励措施。作为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执行,深入宣传,做学法、用法的模范。

来源:通辽市科技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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